
有關阿嘉莎克莉絲蒂的最大謎團並不存在於她的推理小說,而是存在於她的人生當中。
1926年12月4日,這位時年36歲的著名作家突然消失無蹤,引發軒然大波。但在她失蹤11天之後,296公里以外的一家酒店有一位自稱來自南非的Tressa Neele小姐,被人認出很像是阿嘉莎。這位小姐可以與其他客人打牌和跳舞,但似乎對於自己的過去不太清楚。
在警方協助下,兩天之後,阿嘉莎的丈夫確認了這位Tressa Neele就是他的妻子無誤,並在採訪中宣稱阿嘉莎「嚴重失憶,不清楚自己是誰,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」。阿嘉莎被帶到倫敦就醫,據稱有兩位醫師證實她失去記憶,但顯然阿嘉莎之後可以恢復正常生活,成為我們熟知的推理女王。對於這十多天的失蹤,阿嘉莎終其一生沒有再提供任何說明,她的自傳對此不置一詞。
補充一些背景資訊。由於介入阿嘉莎婚姻的第三者名為Nancy Neele,將近一百年來始終有人懷疑阿嘉莎並非真的失憶(她記得Neele!)或者失蹤,整起事件只是精心設計,針對丈夫的公開報復。但也因為就在事件之前,阿嘉莎經歷了喪母之痛與丈夫出軌的雙重打擊,有許多人認為她的失憶是真實的,是精神崩潰之後的反應。
時至今日,這起失蹤案的相關人士都已經長眠黃土,我們永遠無法得知當年的真相為何(註1),可是心理壓力可以引發失憶的現象確實存在,並不全然是空穴來風。如果排除了生理上會造成記憶喪失的原因,例如頭部受傷,酒精或藥物使用,或是一些神經學疾病像是癲癇之後,懷疑是心理因素造成的失憶,我們稱這種症狀為解離性失憶(dissociative amnesia),醫學上歸類在解離症狀的一種。
解離性失憶的一個特點是,它通常影響的是「自傳式記憶」,例如我是誰,我在什麼地方做了什麼事,與「我的歷史」有關的記憶,而非周遭環境的一週大事,或如何騎腳踏車這一類的記憶,這有助於與其他原因造成的失憶區分。舉例來說,一位解離性失憶症的患者可能在職場表現完美,記得會計工作的所有細節,但卻常常想不起昨天晚上去哪裡了,這樣的遺忘顯然不合常理,不能用普通的忘東忘西來解釋。
此外,雖然不總是如此,但解離性失憶會忘記的事件常常是極度壓力或創傷性的,這種失憶有助於生活的其他部分保持運轉,被視為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機制(註2)。
臨床上可以見到至少三種解離性失憶症狀。第一種是針對特定事件的失憶,但其他部分的記憶與生活不受影響,例如不記得自己曾經辦過婚禮。第二種則是突發的,大規模的失憶,甚至忘記自己的身份和技能(註3),例如鋼琴家突然不記得自己是誰,也不知道自己會彈鋼琴(註4)。第三種解離性失憶是其他解離症的症狀,通常發生在解離性身份障礙症(俗稱多重人格)狀態轉換的時候,某個狀態無法記得另一個狀態做過的事情。
不記得過去的某些事件,如果沒有被人追究或許也不會引發麻煩,真正會造成困擾的解離性失憶通常是上述的第二和第三種。如果是突發的,大範圍的失憶因為非常醒目,可能被旁人發現甚至被報警處理,不易被忽略之外,因為我們無法記得自己選擇遺忘的事,要察覺解離性失憶並不容易。有這種症狀的病人可能不知道記憶當中有一些空白,直接的問句或問卷不見得能碰到不記得的部分,失憶的邊界並非一刀切也很難判定是不是真的有忘記(註5),這些都是臨床上要面對的困難。
有關治療方面,這些症狀有時來得快去得快,除了支持性的照護也不用特別處理,但如果是持續性失憶,或反覆發生失憶的情況就很挑戰了。因為解離性失憶本來就是心因性的,藥物的幫助有限,而且這種失憶常常也是保護性的,病人有需要忘記的痛——或許是為了擺脫強烈的情緒,又或者為了迴避不堪的過去,此時的治療以心理治療為主,需要釐清這個機制存在的原因是什麼。將心比心,我們每個人也都有想忘記的事,人本來就不能背著所有的回憶過生活,所以治療方向並非直接回存病人消失的記憶,而是需要逐步擴充病人心智可以容納的範圍(window of tolerance),並削減病人無法承受這些記憶的理由。
本文由本所陳建廷醫師撰寫。我們也邀請您追蹤心禾診所的臉書專頁或官方網站(https://sohc.com.tw),以持續獲知本所相關訊息。
註1:根據高華德守則(Goldwater rule),因為無人可以親自診視已經不在人世的阿嘉莎克莉絲蒂,所以不可能根據現今的診斷標準做出診斷。
註2:可參考《從里長廣播的比喻來說明解離症狀》一文。
註3:以上第一與第二種情況,如果造成痛苦或者引發困擾,而且不合併其他解離症狀,則可以稱作「解離性失憶症」,是以記憶為主要症狀的解離症。為閱讀容易,本文僅說明症狀,不特別再做疾病的區分。
註4:解離性失憶症的病人有可能因為忘記身份等原因,出門旅行或離家生活,稱為dissociative fugue(解離性遁走)。這種情況相當罕見,但一個人的失蹤會引發大量的問題。
註5:病人不一定失去完整的「一段」記憶,有可能記得其間的零星片段,或是感到「模糊」,介在記得與不記得之間。